域名被投诉之后,持有人有一次正式回应的机会,这就是答辩。答辩要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不提交不等于认输,但等于把解释的机会全部交出去。
第 39 期讲过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第 94 期讲过受理机构。投诉人提交投诉书之后,程序会向域名持有人送达通知,答辩期从这时开始计算。
答辩的核心是逐条回应投诉的三项条件:域名与商标是否构成混淆、持有人对这个名字有没有正当权益、注册和使用是否出于恶意。三项里只要有一项不成立,投诉就可能失败。
“正当权益”和“恶意”是答辩的主战场。能证明在收到争议通知之前就已经善意使用这个名字、或者这个名字本来就是自己的姓名或公司名、或者域名长期用于真实业务,都可能构成正当权益。
期限是硬约束。规则给了固定的答辩期,逾期不答辩,专家组仍会依据投诉人提交的材料作出裁决。缺席不会自动败诉,但意味着没有人为自己说话。
答辩不等于打官司:它是书面程序,专家组只审材料,不做金钱赔偿。裁决之后如果一方不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第 187 期讲裁决怎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