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决作出之后,执行的是注册商和注册局,不是法院。注册商按裁决把域名转移或注销,但会留出一段时间,让败诉方去法院起诉。
专家组作出裁决之后,会把裁决通知双方当事人和涉及的注册商。第 39 期讲过这套程序的规则来源。
如果裁决要求转移域名,注册商会等待一段固定期限(通常是十个工作日),看败诉方有没有提交已经向法院起诉的证明。期限内没有起诉,注册商就按裁决执行转移。
如果裁决要求注销域名,注册商会在一段时间后删除注册记录,域名回到公开市场。这一条用得比转移少,因为投诉人多半想要的就是这个名字本身。
整个过程里,注册商只是执行者:它不重新审理材料,也不判断裁决是否合理。它要确认的只有两件事——收到的裁决是真的,以及有没有法院程序的证明。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第 166 期说这套程序“约两个月”只是裁决阶段:真正落到域名上,还要加上执行窗口的时间。急着拿回域名的人,往往要算上这一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