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域名仲裁机构?

域名争议的仲裁不由法院做,而是由 ICANN 认可的几家争议解决机构受理。目前获认可的机构分布在多个地区,其中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受理量最大。投诉人可以从这几家里任选一家提交。

第 39 期介绍过 UDRP,也就是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这个程序不由法院执行,而是由 ICANN 认可的争议解决机构受理,投诉人可以从中任选一家提交。

目前获 ICANN 认可的机构有数家,分布在不同地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设立最早、受理量最大,1999 年成为第一家获批机构,处理的案件数量占多数。FORUM,也称国家仲裁论坛(NAF),总部在美国,是另一家主要受理机构,审理速度通常更快。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ADNDRC)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等共同发起,在香港和北京设有办公室,主要面向亚太地区。此外还有加拿大国际互联网争议解决中心、捷克仲裁法院互联网争议仲裁中心等。

各家遵循同一套 UDRP 规则,但另有各自的补充规则,费用、语言支持和审理速度略有差异。投诉人提交时会根据案件语言、被投诉人所在地、费用等因素挑选机构,选定后由该机构指派专家组,对投诉是否成立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