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S 是一套比 UDRP 更快更便宜的域名争议程序,2013 年随新顶级域启用。它只认定事实清楚的抢注,判定结果是把域名暂停到注册期满,不做转移。
同一件事,走不同的程序,结果可能不一样。第 39 期介绍过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那套程序 1999 年启用,适用范围最广;另一套叫统一快速暂停,2013 年随新顶级域一起上线,定位是轻量版。两者都由 ICANN 认可的机构受理,第 94 期列过这些机构。
轻量体现在几处。费用上,一个投诉几百美元起步,比前者低一档;时间上,几周出结果,前者通常按月计。代价是受理门槛高得多:投诉人要有注册商标,要证明抢注事实清楚且令人信服、没有实质争议,陈述篇幅也被压得很短。事实稍有含糊,案子就不该走这条路。
判定结果也不同。前者可以判域名转移或注销,后者只能把域名暂停到注册期满——期间不能解析、不能转移,到期由原持有人决定是否续费。想拿到域名所有权,还是得走前面那套程序或去法院。
适用范围的差别同样明显。这套程序由新顶级域的注册协议规定,只覆盖 2013 年之后上线的后缀,传统后缀不在其中,后来有个别后缀通过续签协议自愿加入。被投诉的一方如果不服,可以申请由三人小组重审。
两套程序都以商标权为前提。没有商标,或者争议本质是两个人对同一个名字的正当争夺,都不在这两套行政程序的受理范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