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你可以把同一个域名从一家注册商转到另一家,价格和服务都在竞争。这个格局的技术底子,是一套 1999 年上线的系统,它把"管数据库的"和"卖域名的"拆成了两种角色。
第 36 期讲过域名注册局,第 4 期讲过域名注册商。这两级分工今天看起来理所当然,在早期并不是这样:.com、.net、.org 这三个后缀的注册局和注册商,一度是同一家机构,用户没有第二家可找。
1998 年 10 月,美国商务部在与这家机构的合作协议修正案里,要求建立一套让多家注册商共同服务的系统。系统由该机构开发,1999 年 4 月 3 日正式部署;同月下旬开始接入经认证的注册商做竞争性测试,首批五家,竞争从那时候才算真正开始。
这套系统的关键在于"共享"两个字:多家注册商共用同一份注册数据,同时读写,谁卖出的域名都不会跑到另一本账上。注册局与注册商之间的接口最初是那家机构自己开发的一套供应协议,它从未成为正式标准;后来换成可扩展供应协议,也就是第 19 期讲过的 EPP,2009 年成为互联网标准。
今天全球上千家认证注册商、以及第 120 期讲过的那层代理商体系,都建立在这个接口之上。注册商之间可以互相竞争、用户可以把域名转走,注册局则退到只管数据的位置。价格、服务、迁移政策这些后来反复被讨论的东西,前提都是这两级角色已经分开。